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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墙纸墙布行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10-14  来源:中国墙布网  阅读:183 次
内容简要: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国函(2017)51号))体现了国家对品牌建设的高度重视,为了推动中国墙纸墙布产品向中国品牌快速迈进,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制定的《中国家居装饰装修材料行业品牌培育计划》,依据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国函(2017)51号))体现了国家对品牌建设的高度重视,为了推动中国墙纸墙布产品向中国品牌快速迈进,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制定的《中国家居装饰装修材料行业品牌培育计划》,依据《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测算法》(GB/T29177-2012)国家标准具体要求,加快推动墙纸墙布行业供给改革的步伐,增强墙纸墙布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在墙纸墙布行业开展品牌培育活动。   

一、品牌培育方法

通过年度行业品牌监测的方式推动行业

二、品牌培育计划

重点培育墙纸墙布行业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拥有自主创新技术的品牌和龙头企业,实现培育墙纸墙布行业品牌、国家品牌和国际品牌三口品牌发展战略。力争到“十三五”末,在各子行业实现行业品牌不少于40个、中国品牌10个、世界品牌2个,形成一批与市场竞争力要求相适应、与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三、监测指标

四、监测方法

品牌培育年度监测要求依据《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监测算法》(GB/T29188-2012)等国家标准制定。根据监测结果,出具监测报告,并统计相关品牌持续影响能力与发展情况,达到品牌培育计划目的。

五、基本要求

1、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专业生产、流通、销售、配套等墙纸墙布企业;

2、在中国使用的商标应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并在中国境内销售满四年以上;

3、规模(上年度营业额达3000万以上或利税不少于300万)型企业持有品牌;

4、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和环保标准;

5、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未见有重大质量投诉;

6、近三年内,申报企业的产品在出口检验中未出现不合格产品,或出口产品未遭到国外索赔;

7、对其他企业知识产权未存在抄袭;

8、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未见有重大质量投诉;

9、未受过国家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环保等执法部门通报或处罚。

六、监测方式

1、满足基本要求;

2、分别对财务指标和综合指标以权重的方式进行监测;

即:财务指标和综合指标分会占100分值;

3、监测工作以资料审查为主,必要时可进行生产现场检查、产品质量抽查,也可以通过对企业的用户反映、市场信誉的等深入料了解后进行综合评价;

4、根据品牌发展走势,统计品牌更像指标是否达到培育品牌持续性目的。

七、监测范围

经营墙纸墙布产品,包括生产、流通、原材料、辅料等企业

八、时间要求

线上开展“我是中国好墙纸,我为好墙纸点赞”活动,线下品牌培育申报纸质版资料截止日期2017年11月30日。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大院威可达办公楼209

联系人:叶敏  010-88360180 18601113261

网址:www.chinawallcovering.com

邮箱:272312877@qq.com

附件:1、墙纸墙布品牌年度监测信息表。

           2、墙纸墙布品牌监测细则。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墙纸墙布分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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