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面对精装房交楼别忘验房 壁纸地板等易质变

面对精装房交楼别忘验房 壁纸地板等易质变

时间:2012-11-22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686 次
内容简要:如购买精装修交付的房子,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精装修的标准,并且写清使用的建材品牌及产品系列。写得越详细越好,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的承诺;验收时开发商有责任提供产品说明...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开发商承诺送2000元/平方米的精装修,可以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读者林先生:最近在惠州江北买了一套小户型精装房,房地产商声称精装修成本达到1200元/平方米,但是前段时间多个楼盘出现精装房质量问题,现在我也十分关注该房的精装效果,怎么预防这方面的质量问题,出现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解答:专业人士建议林先生,在交楼前应该请专业人士去现场验收房子,在交楼入住前发现问题,可以请房地产商对其进行更换或者修补,防止由于验房的疏忽导致入住后的问题。

据介绍,前段时间精装房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壁纸开胶、接缝处胶污染、排水管道漏水、木地板空鼓、冒灰、瓷砖空鼓、松动、铺贴不平、卫生间防水问题、电源插座零线火线接错、缺地线、无漏电保护、门窗的密封性和使用功能下降等方面。

由于精装修房涉及到更多的施工环节、工艺及材料,加之精装房许多隐蔽工程无法直接查看到,验收难度较大,需要更为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才能发现问题,这些看似小小的问题涉及成因较为复杂。

也有法律人士提醒,如购买精装修交付的房子,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精装修的标准,并且写清使用的建材品牌及产品系列。写得越详细越好,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的承诺。验收时开发商有责任提供产品说明,来核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例如,开发商承诺送2000元/平方米的精装修,可以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如果验房时发现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内容或履行合同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对差价部分,购房者可以要求补偿。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0条 [查看全部]  

本月搜索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优势 | 广告联系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浙ICP备10054801号

©2008-2016 Chinaqb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和使用中国墙布网,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我们的用户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